龙眼(学名:Dimocarpus longan Lour.)是无患子科龙眼属植物。花期春夏间,果期夏季。龙眼原产于中国南部地区,分布于福建、台湾、海南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四川等省(区),主产于福建、台湾、广西。生长在南亚热带地区,喜温暖湿润气候,能忍受短期霜冻,在0-4℃的低温条件,短期内不会冻死。经济用途以作果品为主,因其假种皮富含维生素和磷质,有益脾、健脑的作用,故亦入药;种子含淀粉,经适当处理后,可酿酒;木材坚实,甚重,暗红褐色,耐水湿,是造船、家具、细工等的优良材。
在进口柬埔寨龙眼发货之前,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下关于果园以及产品包装运输方面的注意事项:
1、输华龙眼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和未使用过,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;
2、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或中文标注水果名称、产地(省、市或县)、国家、果园或其注册号、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等信息;
3、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“Exported to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”或“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”;
4、若使用了木质包装,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(ISPM 15)要求;
5、装载输华龙眼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干净卫生。集装箱应加施封识,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;
不符合要求的处理:
1、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,则该批龙眼不准进境;
2、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,或发现土壤、叶片,或者枝条超过规定长度,则对该批龙眼作有效的检疫除害、退回或销毁处理;
3、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,则对该批龙眼作退回或销毁处理;
4、发现上述情况,GACC将向MAFF通报,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和(或)包装厂的龙眼进口。MAFF应查明原因,督促相关果园和(或)包装厂进行整改,直到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被GACC认可;